一、依據家庭教育法暨教育部111年12月26日臺教社(二)字第1112405703C號函辦理。
二、次依家庭教育法第4條之規定,終身學習機構之推展家庭教育人員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之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三、本中心辦理112年家庭教育專業知能研習,場次資訊如下:
主題:家庭資源管理、家庭與工作的平衡及家務分工
1.時間:112年7月3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
2.地點:本市公務人力發展中心3樓多功能視聽教室(高雄市左營區崇德路801號)。
3.實施對象:
(1)本市推展家庭教育中程計畫相關局處及機構之家庭教育推展人員。
(2)本市各級學校與終身學習機構之人員。
(3)本市大眾傳播媒體及其他與家庭教育相關之機構、團體之人員。
4.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6mc4deuCiXLwqBpB8。
四、為響應環保政策,請參與人員自行攜帶環保餐具及環保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