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15日臺教社(二)字第1112400840C號函辦理。
二、活動時間:111年8月12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
三、辦理地點: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302會議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20號)。
四、參加對象:
(一)市府局處之相關業務承辦人員或主管,報名人數請參閱附件。
(二)大眾傳播及其他與家庭教育有關之公私立機構、法人或團體之人員或志工,每單位1-2人。
五、報名方式:請於111年7月25日(星期五)前至網址https://forms.gle/XfuYpH5xrUXMkUR69報名。
六、全程參與本研習者,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七、另為因應新冠肺炎防疫措施請參加學員配合事項如下:
(一)活動須配合執行體溫量測、手部消毒等相關防疫措施,額溫超過攝氏37度者,不得參與活動。
(二)有呼吸道症狀者如咳嗽、喉嚨痛、打噴嚏等請留待家中休息,勿前往參加活動。
(三)參與學員請於課程期間全程配戴口罩,以維護公眾安全。